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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之依編碼法律規範

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究擬訂「通訊交易依合理權例外情事適用」,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,未來易犯罪商品、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、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,經業者獲悉消費者將解除7日解除權時,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” 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事適用標準》規範重點如下:


一、第2條: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況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標準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況:


容易犯罪、維持期限吸引或解約時間即將超過期限。

消費者依要求所為之客制化給予支付。

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
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
非以有形創意者提供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
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
 


 


商品鑑賞期


1.食品屬於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,且符合主管機關主管部門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情事適用原則》第二條第一款:“簡易個人犯罪、救助期限或解約時逾期即將到來”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款但書所稱合格例外情況,於馬路口烘焙小舖所購買之食品皆不屬於7天鑑期獎! ,購買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 


2.本公司產品經嚴格品質控制管,請在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。保存不良導致變質,恕不接受退換貨


3.為確保您的權益,請在收到物品後立即開啟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,若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客服人員聯繫。


4.若產品因運送過程導致瑕疵,請直接向宅配人員反應、務必請拍存證以自身權益保障,並請立即聯絡本公司人員。


5.網頁商品會因為使用不同的品牌螢幕以及解析度不同,造成圖片顏色對應不同,請以實體顏色為主。


 




退換貨Q&A


Q:我買錯東西了!


答:食品類別符合「通訊交易解除權正常例外情況適用原則」第二條第一條(容易違法、保質期限領取或解約時即將超過期限之商品),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十九條規定之七日解除權。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中造成的損壞損壞,才導致您的退換貨申請。


 


Q:如何辦理退貨?


A:符合以下情況可申請退換貨


1.因我司作業程序出現錯誤,而導致寄送的商品與訂購的商品不符。


2.產品單一包裝內之配件、贈品不齊。


3.商品有明顯瑕疵或損壞。


 


Q:我的商品有瑕疵或發票要收到怎麼辦?


A:如果您的商品後發現有損壞、撞傷,可能是因為宅配過程中的碰撞或者擠壓 要麻煩您一發現問題,請在收貨24小時內拍下損傷狀況並立即與來電告知,我們將請宅配公司收回貨物,並幫助我們保存(請拍清商品、有問題的位置至少2~3張)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,我們會有專人為您服務


 


*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換貨


1.商品簽收超過七天。


2. 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變形、失溫、過渡、保存不良造成變質。


3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

4.因個人原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下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再次要求退貨、退費。


 


 


電話:02-27088132    0916037088